中国新闻网 上海检察机关出台“新规” 加强对刑事审判监督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今天表示将“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对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 上海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会议20日举行。上海市检察院今天同时出台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专门组织此间检察机关对新规进行解读。 据悉,对刑事审判活动实施监督,是检察公诉权法律监督属性的集中体现,并得到了上海各级人大、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2008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刑事审判的抗诉,抗诉案件数量以及各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都较前有明显提高。 但是,随着社会法治不断发展,2004年上海市检察院实施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规程(试行)”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年4月起,经过准备、修改和完善三阶段,历时近半年,新的《规程》形成。据介绍,新的《规程》条文扩展近1倍,内容更为具体,且更具操作性。
新的《规程》明确指出,上海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要突出重点,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审判程序及审判人员渎职等存在问题的几种情形应该提起抗诉;新《规程》同时细化了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检察公函、工作通报等其他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