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李德顺
“法治文化”这个概念早已有之。例如中宣部和司法部发布的普法规划中,就有法治文化建设的专项论述。在普法意义上提出来的法治文化,内涵着重于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和社会生活法治精神的弘扬,比较侧重于面向大众。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本身虽然没有直接提法治文化,但是讲了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我理解,把这些内容变成现实,也就是要形成一种社会性的法治文化。 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会议上讲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时,具体讲了三条,第一条就是“要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并进一步明确指出,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维护宪法法律的遵严和权威。要弘扬我国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在执法办案中注意融法理情于一体,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这些内容又比原来的法治文化含义深化了、扩展了。树立法治理念,加强司法系统公信力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和权威,已经不仅是对大众的普法教育问题,而是涉及到司法系统本身的理念、行为方式和行为原则的问题。 怎样界定“法治文化”,与我们对概念理解的层次有关。对“法治”和“文化”的理解有不同的方式,也有不同的层次。但我认为,“法治文化”主要是区别于“人治文化”的一种新的政治文明体系。这种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发展前途有密切的关系。我觉得,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人民民主的国家,这是指我们的国体(国体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和主权定性);而它的政体(政体是政权的组织形式),则应该是法治。所以法治不应该仅仅理解成司法系统和司法部门的事,而是国家政治的实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以这样的政治内容为核心,变成我们社会的公共政治生活实践,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那么我们的社会文化就是一种法治文化了。所以,法治不仅仅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而是成为全国举国上下在生活中普遍遵循的规则,普遍实现的一种生活方式。 那么,法治文化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因为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很复杂,我们就要注意从总体上深刻地理解法治的精神实质和实践导向,关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通过具体切实的工作,推动法治建设。 最近这些年社会上出现的矛盾冲突很多,既然是我们实施依法治国、走向法治社会过程中遇到的事件,就应该自觉地把它提升到法治建设的高度来看。例如最近轰动海内外的小悦悦事件。有人认为这个事件说明“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我想提出这个问题来讨论:我们现在到底是最缺“德”还是最缺“法”呢? 法治精神其实就是一种规则意识,就是在具体事情上对人的权利和责任加以具体规定和分析,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每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在权责问题上不依法作具体分析,而是感情用事,就是在用一种德治主义否定和取代法治。这么多年来到底是德治还是法治纠缠很厉害。因此法学界有些人在理论上尽量撇开道德讲法,而社会上有一些人则只讲道德,不讲法。所以才有今天思想情绪的混乱。那么法和道德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好。 我认为,现在不是老百姓缺德,不是中国人缺德,而是我们现在更缺法。当然,现在缺的不是法律法条,不是说我们现在的法律法条比以往少,而是说,法治意识、法治精神现在更为需要,更显得不足了。例如遇事能不能先从法律视角考虑问题,就是一个标志。拿国家博物馆立孔子像的事来说,一直争议很大。赞成的人说有多么伟大的意义,反对的人则讲导向多么不好。其实这只是“二级”是非上的争执。什么是这里的“一级”是非呢?我说是:那个地方到底应该谁说了算?就是说,在一个地方立或不立什么人的像,这是谁的权力和责任?在一个文化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每个主体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而不能侵犯他人和公共的权利。就像我们的学生,可以在宿舍床头贴他的偶像,爱贴谁贴谁,这不需要管,也没有人管。但是他要贴到教室、会议室、图书馆可不可以?那就要有人干预了。如果一个人自以为在道义上站在正确的方面,就可以随意行动,这样的原则就是德治而不是法治了。所以我说,孔子像悄悄地立,悄悄地挪走,都不是依法办事的做法。不将这类事情上的权利和责任明确下来,给予公开的规定,就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发生,就变成权势的博弈,谁有权有办法就可以弄,把国家的法律和公民的意志抛在一边。这样的活动方式和生活方式,显然与法治精神的普及与实践相距甚远。 “缺法”的突出后果,表现在两大危机上:政府的“公信力危机”和老百姓的“安全感危机”。群众觉得吃的、穿的、住的、用的、行的,处处都有假冒伪劣,不安全。在道义上也不安全,一件事怎么做就对了,怎么做就错了,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什么是分内的,什么是分外的,没有一套可靠的程序和规则,任何人都可以在道义上从任何一个角度指责或怀疑别人,所以每个人也就没有道义安全感。如何解决公信力危机和安全感危机?我看是“呼唤法治”。政府的公信力来自哪里?来自于忠诚于法律,做事都有法律根据,而且公开透明、一以贯之,这样政府行为的公信力就会增强。大家都希望社会诚信。有法可依,才能有诚信。否则,光靠道德呼吁是唤不来的,个别人保持诚信的代价太大,也会难以实现和推广。至于安全感,更要靠法治后盾。在现实条件下,挣多少钱或者当多大官,都不能保证有安全感。而老百姓无权无势又没有钱,凭什么才能活得踏实、硬气?就是凭着有理。什么叫有理?就是守法、遵法。有了法治这个后盾,我相信对一个很穷的人、地位很低的人也不会觉得很弱势,也能活得理直气壮。 所以说,现在说中国人最缺德这是不公平的,说我们最缺法,我认为可以考虑。因为各种社会现象都在呼吁我们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当然,具体的法律规则和条文,都是可以修改的,我们现在也正在不断地改。但是“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执行法律,建设和完善法律”这样一种精神导向和信念,不能怀疑,不能动摇。从官方到民间,我觉得这个信念现在应该大声地说,应该积极推动,并用实践、实例来证明。 理解法治精神,就是要切实地倡导公平正义,我主张把这个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不要说很多别的话,就是要讲公平正义,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为目标,依靠民主和法治来推动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推动整个文化的发展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