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湘西边陲“老、少、边、穷”山区,辖有13个基层法院,51个人民法庭,在湖南省法院系统中,基层法院和法庭最多,办案条件也最为艰苦,过去多被人视为“包袱”和“鸡肋”。 然而,2010年,怀化市法院的工作综合考评在湖南省排列第2位,连续三年跻身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如今在怀化法院,“路在基层、根在基层、力在基层、变在基层”已成共识,“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物往基层流、花在基层开”更是成为法院一道新的景观。 那么,究竟是什么秘诀,使得原本的“包袱”、“鸡肋”变成炙手可热的“香饽饽”?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怀化,走进法院,走进基层,努力寻找其破解基层法院法庭发展困境的秘诀。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是公正司法的前沿阵地。选择两级法院同步发展,既是我们实现‘西部突围’、‘后发赶超’的不二选择,也是我们对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新理解和新实践”。谈到怀化法院为何几年就实现了“后发赶超”,成为“全省先进法院”和“省级文明单位”时,怀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笑着说:“这要归功于管理创新,办法就是机关与基层同步发展”。 据介绍,此前怀化中院党组曾通过调研发现,全市法院基层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司法水平、队伍素质、管理方式和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和困难。部分法院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经费保障还没有完全到位,“两庭”建设负债很重,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法官断层问题突出。 “针对怀化法院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以‘建设现代文明法院’为目标,以‘抓规范管理、促同步发展’为重点,从2008年起,用三到五年时间,通过‘抓机关带基层,到抓基层促机关,再到机关基层同步发展’,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全市法院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谈到为何把眼光和思路都盯在“同步发展”上时,张泽军颇有感触。 为充分吮吸基层智慧,共商发展大计,2009年3月8日至10日,怀化中院专门召开了全市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13个基层法院所有班子成员、基层法庭庭长和中院机关全体干警200余人参加了会议。随后专题研究颁发了《关于建设现代文明法院的规划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不仅提高了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而且规范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各项职能发挥、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 “怀化市中院《关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意见》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2条指导意见就是从怀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保证人民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相信只要切实抓好这些工作的落实,怀化地区法院既能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又能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2010年6月13日在对怀化中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意见》的成功做法做出充分肯定时做出的重要批示。 此前,怀化中院已提请怀化市委以文件的形式将指导意见转发全市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此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以通知的形式将指导意见转发全省法院。怀化市两级法院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精力往基层集中,力量往基层倾斜,资金往基层投入,形成了一个“想基层、帮基层、爱基层,艰苦奋斗在基层”的新局面。中院领导每人都确定了一到二个基层法院(法庭)作为联系点,每年都深入到点上开展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 “我们这几年从抓机关带基层,到抓基层促机关,再到机关基层同步发展,虽然吃了不少苦,但尝到了甜头,取得了实效,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从三年前的全省法院倒数第四,上到了全省法院顺数第四,连续三年跻身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中院机关整体工作综合考评排名全省法院第二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市文明单位,2010年又被评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今年1月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谈到机关基层同步发展的成效,怀化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黎明满脸笑容。 记者了解到,三年来,怀化的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庭争取到转移支付、诉讼补助、审判庭建设国债资金和“两庭”建设补助1.2亿余元,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全市十三个县、市、区法院先后获得了市级以上的奖励,半数以上的法院进入了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其中,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7年无一人违法违纪受处分,院长个人和法院集体曾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法官”和“模范法院”;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连续十年保持涉诉信访“赴省进京”零记录,该院临口人民法庭也已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称号,并获“全国十佳法庭银天平奖”;今年辰溪县人民法院则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中方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