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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对执行进程全公开杜绝“暗箱执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法制日报 广州中院对执行进程全公开杜绝“暗箱执行” 登陆法院的公开网站,输入密码进入执行信息系统,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采取的每一步执行措施都立刻出现在申请执行人的面前——这是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从今年11月开始推行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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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执行进程公开杜绝“暗箱执行

  登陆法院的公开网站,输入密码进入执行信息系统,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采取的每一步执行措施都立刻出现在申请执行人的面前——这是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从今年11月开始推行的“执行日志公开”制度发挥的功效。该项举措不仅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能清清楚楚地了解到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进展,对当事人消除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且进一步强化了执行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广州中院推行的“执行日志公开”是对案件执行进程进行全程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法律文书送达情况公开,包括各类执行法律文书的送达具体时间及签收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情况公开,主要包括法院在国土房管局、工商局、车管所、各大银行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以及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后的情况进行公开;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公开,主要包括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拘留、罚款、发布限高令等强制执行措施情况公开;执行财产处理情况公开,主要包括对进入评拍程序的执行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的进展及处理情况进行公开。

  该日志由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及其助理负责制作,每日的执行进程以电子表格形式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上传到法院网络,一方面供执行部门及领导对每宗执行案件的进度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和精细化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向当事人公开,申请执行人登录广州审判网输入查询密码,就能查询案件执行进度,充分保障执行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使执行案件获得最全面的群众监督。

  记者在广州中院执行局看到,输入密码后,随着鼠标轻点,就进入了“执行日志公开”的界面。执行日志信息量非常大,内容涉及每一次执行活动的人员、时间、地点、措施,包括会见或来联系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查找财产措施及结果,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地点及期限等等。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有的案件有五十条之多。

  应记者的要求,执行局的法官还将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邓建国被执行案的执行日志向记者作了展示。从邓建国一案的执行日志中可以看到,从立案到目前,已经有31项执行措施,包括银行、房管查询、查封、冻结财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讯问等。执行局负责人表示,邓建国一案目前正在执行异议阶段,法院将会采取一切法律手段,将案件执行到底,绝不手软。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方便当事人对案件执行反映意见并提出建议,广州中院还在该院的对外网站——广州审判网上设立了执行业务电子邮箱和执行信访电子邮箱,方便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向法院反映案件执行情况、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对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该院每天都会安排专人查收电子邮件,根据邮件内容分门别类的进行处理,并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信人。

  据广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志明介绍,为确保执行日志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州中院制定出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实施细则》,通过配套相关制度、落实检查通报制度和绩效考核等,提高执行案件的管理力度。

  “与审判程序相比,执行程序环节更加繁多、流程更加繁复、措施更加多样,执行标准和进度很难把握和控制,执行部门领导难以监控进展程度,申请执行难以监督执行措施是否到位,被执行人难以监督执行行为是否合法适当。”黄志明告诉记者,“公开日志就是要让群众监督法官工作。该项制度也有利于加强执行监督,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查看‘执行日志’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时,监督执行。另一方面是院领导可通过执行日志不定期查询法官所做的工作,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

  记者注意到,通过公开执行日志,对不能一次性顺利执结的案件,防止因时间长、人员流动等原因出现工作脱节和其他隐患,并有利于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保持执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仅如此,当事人通过查看执行日志,了解执行人员每日的工作,有些案件即使不能顺利执结,当事人通过查询日志了解到执行人员每日的工作,能够理解执行过程的曲折艰难,也不会对执行人员产生“怠于工作”的怀疑和误解,消除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情绪,增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信任。

  “ 这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强化了执行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真实反映了法院所做的工作,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避免当事人将商业风险转嫁给法院,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统一。”广州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符锐兰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