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全国律协11月上半月工作通报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中国律师网 全国律协11月上半月工作通报 一、主要工作和活动 1、11月8日,全国律协机关、《中国律师》杂志社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东城区人大代表选举投票。 2、11月9日,李海伟副秘书长参加由司法部政治部召开的部分
中国律师网


全国律协11月半月工作通报

  一、主要工作和活动

  1、11月8日,全国律协机关、《中国律师》杂志社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东城区人大代表选举投票。

  2、11月9日,李海伟副秘书长参加由司法部政治部召开的部分省、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在会上介绍了开展活动的经验。

  3、11月10日,李海伟参加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首届全国消协组织投诉调解技能大赛组委会会议。

  4、11月10日,副秘书长洪家鸣、教育委员会委员郭振忠到北京律协调研申请律师执业集中培训情况。北京律协副秘书长刘军介绍了相关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珍、姜淑燕介绍了由政法大学具体负责的集中培训有关情况。

  二、业务研讨和培训

  1、11月5日至6日,第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行。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承办,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政府机关、法院系统、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代表共500余人参加论坛。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正友律师主持开幕式,全国律协副会长王俊峰,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分别致辞。

  2、11月5日至6日,由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主办,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产品责任论坛”在青岛举行。论坛围绕食品安全、“高铁”监管、侵权赔偿、汽车质量等热点法律问题,探讨了产品责任制度的建立,政府、企业在产品质量上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律师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中的作用等。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300多人参加了论坛。法制网、职微博等媒体对论坛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和新闻报道。

  三、立法、修法意见和建议

  1、11月7日,全国律协组织专业律师,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来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11月15日,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吁请中国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新通用顶级域名项目及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书》,并送工信部、国资委、商务部。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批准通过全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TLD),开放申请将在2012年初执行。这将引发新一轮互联网域名资源的争夺。《建议书》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做好中国企业的域名注册规划,建立品牌商标及域名保护库,监控注册申请的公布,以避免和减少法律纷争。信息委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将配合政府部门做好New gTLD法律服务工作,并为企业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3、11月15日,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对《刑事诉讼法》第38条提出修改意见,并送全国人大法工委。

  四、对外交流

  10月30日至11月4日,于宁会长、冯秀梅副秘书长率全国律协代表团赴迪拜参加国际律师协会2011年年会。共有近30名中国律师参加本次年会。其中,金杜律师事务所宁宣风,君合律师事务所马洪力、刘大力,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培良等10多位中国律师担任报告员。全国律协外委会委员、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受到阿联酋司法部部长接见并参加了国际律师协会理事会会议。与会期间,于宁、冯秀梅等分别与国际律师协会、全美律师协会、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协会、日本辩护士联合会、韩国律师协会、德国联邦律师协会、澳大利亚律师会、马来西亚律师协会等进行了双边会谈和会晤,并拜访了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五、行文发文

  1、11月4日,《浙江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建设》(律协简报【2011】第19期);

  2、11月7日,《关于印发赵大程副部长在与参加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的律师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的通知》(律发通【2011】第32号);

  3、11月7日,《关于印发赵大程副部长在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的讲话的通知》(律发通【2011】第33号);

  4、11月9日,《关于组织律师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的通知》(律发通【2011】第34号);

  5、11月9日,《关于印发<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通知》(律发通【2011】第35号)。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