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座谈会上获悉,最高法院要求各地法院2012年做好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配备数量适当超过基层法院一线法官的数量。 在要求增补人民陪审员的同时,最高法院还要求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专业人员,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 据了解,2010年,全国近8万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1万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38%。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和规模,完善随机抽取机制,全面提升陪审能力,切实保障陪审职权。 各地法院也在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其中,江苏法院以提高案件陪审率为重点,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整体提升,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83%左右;湖南法院规范陪审工作随机抽取机制、参审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人民陪审工作顺利开展。 最高法院还制定下发了《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缓解了海事法院开展陪审工作的困难。 最高法院2012年将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分类随机抽取机制”、参与审判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考核评查机制和退出机制等,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