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文/图 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伴随着新春的气息,法制网记者今天再次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们将努力在3年内实现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3年前,广东高院院长郑鄂接受记者采访时讲的一番话,依然环绕耳际。 “老朋友就没那么多客气话了。”性格爽朗的郑鄂见到记者便直入主题,“我们针对争当排头兵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障碍,制定了‘三步走’战略:第一年叫‘负重奋进年’,第二年是‘加速推进年’,第三年是‘奋力实现年’。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法院争当排头兵的18项主要质效指标全部达标。”郑鄂自豪地说,广东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创新是法院发展之魂 记者了解到,广东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民事一审调解撤诉率、实际执行率分别比2008年提高了4.23、18.36和15.10个百分点,反映办案综合质量水平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先全国,人民群众来访从2008年的51496人次下降到20298人次,减少60.58%。据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满意率为95.1%。 郑鄂指出:“思路决定出路,思想观念是发展的原动力。观念更新会带来工作机制上的改革和创新。” 为解决“执行难”这一历史性难题,广东法院提出了“主动执行”理念,并率先全国法院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在党建方面,广东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起双重管理体系;围绕“同案不同判”现象,广东法院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首次系统性地统一了刑事案件量刑标准。在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发挥司法宣传的“隐性司法”功能、家事审判改革、未成年犯罪审判机制改革等诸多方面,也都打造、打响了广东法院品牌和模式。实践证明,创新是广东法院的发展之魂。 司法越公开就越公正 司法公开是广东法院改革创新最重要的方面,“广东法院司法公开制度基本成型”入选了2011年广东政法综治社会管理创新十件大事之一。 郑鄂告诉记者,司法公开是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司法越公开,就越公正。司法公开要从一项宪法中的原则切切实实地贯彻到司法实践中去,必须要有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而且能够得到强力推进的制度。 记者了解到,广东高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这方面费了不少心思。 “我们制定了16个配套实施办法,在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尽最大努力揭开法院工作的面纱,放到群众眼皮底下接受监督。”郑鄂以执行公开为例介绍道,广东法院把执行公开作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通过执行工作更加完全、彻底的公开,主动把自己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来保障执行的公正、提高执行的效率。 郑鄂告诉记者,广东有些法院还尝试一些创新的办法,比如公开执行日志,这对法院来说需要很大的勇气和魄力,等于执行法官在群众的“摄像头”下工作。这种自我加压、自我挑战的精神和胆识很值得鼓励,干好法院的工作,就需要这种敢于担当的精神。 “法院裁判公正不公正,要能通过裁判文书看出来。”郑鄂介绍说,广东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裁判文书,目的就是要形成倒逼机制。“裁判文书是不是敢于公开?有没有完全、彻底地公开?裁判是不是公正?通过来自社会的压力让法官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让社会监督促进法院公正司法”。 今年重点抓好“三个建设” “2012年工作已全面展开,广东法院将会有哪些新举措呢?”记者问道。 “2012年是广东法院当好排头兵的出发年,是新一轮改革创新的起步年,也是强化司法公开的推进年。” 郑鄂扳着指头对记者说,今年广东法院重点要抓好司法公信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管理精细化建设。将紧紧抓住改革创新这一发展之魂,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把法院工作放到公开的阳光下晒一晒,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停滞,更不能削弱;要努力建设融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岭南文化特色的广东法院文化,以文化建设来培育、巩固法院队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审判管理的精细化,以更加公正、更加惠民生、暖民心的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