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何尚如 4月12日,福建省福清市法院按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台湾地区调查取证函的要求,顺利完成福清市南岭镇村民吴某死亡情况的协助调查取证工作。这是自2011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施行以来,福建省法院首次协助台湾地区调查取证。 2010年,被告林某通过邓某介绍,以新台币15000元酬劳与福清市村民吴某“结婚”(真办证,假结婚),并让吴某入境到台。台湾高雄法院认为该行为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对邓某、吴某等人进行追诉。追诉期间,吴某已返回福清,后因车祸死亡。台湾高雄法院为查清吴某现状,于是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吴某是否在大陆地区因车祸死亡。福建省高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指定福清市法院办理此案调查取证事宜。 福清市法院收到函件后,该院涉外婚姻家庭审判庭工作人员积极协查,先后走访了吴某住所地的村委会、派出所、交警大队和殡仪馆,并调取村委会证明、户籍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证据,证明了吴某确因车祸于2011年8月死亡的事实,协助调查取证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