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杭州网讯 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有关案件,并公布了浙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些情况。十大案件中,“卡地亚”、“轩尼诗”、“国美”等知名品牌赫然在列。 著作权案数量上升了两倍 浙江省高院副院长徐杰说,2011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继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7597件,同比2010年上升53.82%,案件数量占全国12.74%。 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4651件,同比上升212.33%;商标权纠纷案件1402件,同比上升43.21%;专利权纠纷案件1330件,同比上升30.39%;技术合同纠纷案件46件,为去年同期的1/2;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38件,同比减少9件。
除了数量多之外,案件类型和分布也较为集中。徐杰说,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传统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占新收一审案件总数的97.18%,而技术合同等反映成果流转的案件则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脱节的现实状况。 同时,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和台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受理案件数量占总数的89.73%。这反映了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分布不均衡、地域差别明显的特点。 著作权纠纷案上升212.33%,这一数字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徐杰解释说,这也反映了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另一个特点——关联性案件多。“为什么数量看起来大,因为很多案子是关联在一起的,比如一首歌很多KTV在用,一部剧很多网吧都有,这样作品虽然是一个,但侵权方有好几家。” 乔丹案要分清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周根才还提到了最近蛮火的乔丹问题。美国篮球巨星乔丹状告中国乔丹品牌侵犯了自己姓名权,索赔5000万元。 对此事,周根才首先强调,抢注商标在国际上的案例非常多,这是一个很普遍的行为,他就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竟然注册了126个地名作为商标。而其实,中国企业也经常在国外被抢注商标。 另外,周根才认为,因为乔丹是名人,所以案件才会引起我们大家的关注,但一定要分清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我们一听这个事,大多数人都会站在乔丹那边,认为中国的品牌搞山寨,但首先要弄清乔丹这个翻译过来的名字在中国是不是受到保护,受到何种保护。另外,乔丹(中国)经过这么多年,已经是个知名品牌了,还能不能算山寨货呢?” 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1.柴岩芝诉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敖谦平诉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新亚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3.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诉杭州盟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4.松冈机电(中国)有限公司诉上海雀友机电有限公司、刘卫飞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5.CARTIER INTERNATIONAL N.V.诉杭州卡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Jas HENNESSY & CO.诉顾玉辉、杭州勃根地葡萄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7.何吉诉杭州天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8.绍兴市圣诺超高温晶体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诉侯宪钦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9.瑞典籍被告人苏哈(外文名SALEH ZOHER HASHIM)等生产、销售伪劣香烟案 10.温州荣盛贸易有限公司诉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