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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院省妇联研讨 嫖宿幼女罪该不该取消?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广州日报 禽兽男子强奸两名6岁女童,并令其中一女童死亡,该不该判死刑?强奸犯多为成瘾性,他们究竟该重判还是轻判?6岁女童被同村男子强奸,竟在村委会“协调”下以500元私了,对女童保护机制该如何完善? 昨日,广州各媒体关于广东省女童受性侵害情况的报
广州日报


     禽兽男子强奸两名6岁女童,并令其中一女童死亡,该不该判死刑?强奸犯多为成瘾性,他们究竟该重判还是轻判?6岁女童被同村男子强奸,竟在村委会“协调”下以500元私了,对女童保护机制该如何完善?

  昨日,广州各媒体关于广东省女童受性侵害情况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东省检察院和省妇联联合举办“女童遭受性侵害问题研讨会”,就如何预防和保护女童免受性侵害,保障女童的人身权利进行探讨。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广东省检察院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新励十分痛心地讲述了一个正处在二审阶段的案例。

  在2009年4月的一天下午,家住广东省信宜市某个村的6岁女孩平平,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然而,就在家附近的一个角落,她被同村的男子李长江劫持到村里一个废弃的屋子里。她被反绑了双手,她想呼救,可是被歹徒用破布塞住了嘴巴,蒙住眼睛。随后,年仅6岁的她被李长江强奸了……终于,年迈的奶奶在屋子里找到了她。平平回家了。当天晚上她就发起了高烧,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奶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她才把被强暴的过程说出来。平平的家人马上向村委会报了案。可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村委会居然没有报警,反而劝解双方协商私了。在讨价还价中,两家达成了用500元私了的协议。

  在一年后一个狂风暴雨的下午,李长江再一次等在孩子们放学回家的路口。这一次,是6岁的女孩燕燕惨遭毒手。令人发指的是,为了灭口,他将燕燕丢进了屋旁的一口枯井里。法院一审判了李长江死缓。可是,全村200多名村民联名要求判他死刑。

  热论1:

  强奸女童该不该判重刑?

  对女童实施性侵害会对受害女童的身心造成重大伤害。绝大多数群众对性侵犯女童的犯罪行为都很激愤,认为司法机关未能有效惩治犯罪分子,有失公正。那么对这些犯罪分子该不该重判呢?与会者进行了热论。

  中山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国智丹也认为,强奸犯跟赌博一样,是成瘾性犯罪,他们多数会二次犯罪,他们很多是心理变态者。因此,在国外,对他们的惩处是非常严厉的。强奸犯出狱后,会对他们的心理进行评估,如果严重,会采取终身监禁。而在中国,同样可以考虑对他们的危害性进行评估。

  但白云心理医院首席心理专家则持有不同意见。他认为,在量刑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到性侵的施害者也是受害者。“在美国有一个调查,1/3遭遇性侵的男性长大以后也会有施暴倾向。”他说,“其实,很多强奸犯也是想做好人的,不愿意犯罪的,但是他的成长经历或家庭环境使他做不了好人了。因此,他也是受害者。”

  热论2:

  嫖宿幼女罪该不该取消

  专家在讨论时都谈到,很多对女童实施性侵害的犯罪分子,会以给予孩子诸如零食、玩具、小额金钱或其他好处相利诱,哄骗与其发生性关系,案发后则以嫖娼行为辩解,极力否认是强奸行为以逃避刑事责任。对此,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奸淫14岁以下的幼女,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算强奸。“而现有的嫖宿幼女罪等于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是司法机关在孩子的头上贴上了卖淫的标签。”他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

  (注:案件中的当事人圴为化名)

    (黄蓉芳 王飙尘)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