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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院受案数量增长近20倍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张晓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4日在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更加多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从1978年的61万件增长至2011年的1221万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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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张晓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4日在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更加多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从1978年的61万件增长至2011年的1221万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科学完善自身职能定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本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就“深化司法改革——最高法院职能定位”议题举行了专题讨论,在该场专题讨论中,王胜俊以“在改革中发展完善”为题作主旨发言。

  王胜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进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不断拓宽,从传统的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扩展到海事海商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等领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更加多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从1978年的61万件增长至2011年的1221万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法律依据更加全面。

  王胜俊介绍,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在司法改革中不断得到加强与优化,着重采取了统一核准死刑案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行工作管理这三项重大举措。

  王胜俊表示,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受案数量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将立足本国国情,科学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努力使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的职能,通过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健全程序运行规则、加强监督机制建设等途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制统一,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继续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高度重视司法改革的统筹规划,坚持“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努力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