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张晓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1年情况综述”指出,2011年,中国加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和区际交流,努力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 2011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于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综述介绍,2011年,中国以推动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加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为重点,加强商标审判工作确保品牌经济发展;在防止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同时,依法充分保护驰名商标;以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为重点,加强涉及软件、数据库、网络等著作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综述称,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和区际交流活动,不断拓展交流渠道,不断丰富合作形式,注意加强中美、中欧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011年,中国组织知识产权法官前往美国交流学习,派员参加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美商贸联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瑞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并且,组成以知识产权法官为主要成员的中国法官协会代表团访问台湾。最高人民法院与美国国际发展署、亚洲基金会还举办了首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