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批示:“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将白皮书印发全省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 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批示:“去年全省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撤诉率上升到35.92%,为化解行政争议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对败诉率较高的重点领域和典型案件请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地方和部门阅研,举一反三,研究措施。” 这是浙江高院自2008年以来连续五次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该白皮书显示,2011年浙江全省法院共收一审行政案件3595件(扣除裁定不予受理案件),较2010年的3875件减少280件。 浙江高院去年将全省各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行政审判白皮书的主要附件发布,引起浙江省领导高度重视。至去年11月,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全省范围的正式建立。 《通知》要求,原告10人以上、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等4类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各级政府应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通知》还就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提出意见,要求通过加强沟通协作等形式,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实际效果;各级法院要通过白皮书等方式,向同级政府通报行政诉讼收结案情况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要认真研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