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5日电 (李翠芳)“民事小额速裁最主要是体现一个‘快’,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判、快执,目的是通过这样一种新机制高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推动民事案件进入审理快车道。”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思明5日在全省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工作推进会上如是表示。 当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举行了小额速裁庭审,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三道程序,法官成功将3起酒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完毕。该院院长何家华介绍:“小额速裁,节省了送达时间、告知时间、开庭时间、取证时间,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前来观看的许多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认为,小额速裁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缩短了诉讼周期,同时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这种审判方式值得在全省推广。 “民事小额速裁针对的是一些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小额给付诉讼案件。如合同欠款、交通肇事赔偿、物管费缴纳等一类案件。小额速裁程序比简易程序减少了两个多月,比普通程序减少5个月左右。”李思明称,“当事人双方都同意选择小额速裁的,才可以走速裁程序。” 2011年4月云南高院确定了昆明市西山区、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和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作为云南省小额速裁的试点法院,正式启动小额速裁工作。截至2012年5月,云南省五家试点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总数是25073件,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的案件数量为6857件,占同期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27.34%,占符合小额速裁案件数的5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