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6月10日电(记者范春生)故意拖延审限、乱用自由裁量权……如今发生在法官身上的类似司法不公现象并不鲜见。对此,辽宁省三级法院决定建立审限监管等预警机制,防范审判人员进行权力寻租。 “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务必初步建立具有法院特色,符合审判规律,广覆盖、多层次、权责明晰、流程优化、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孙凤云8日代表省高院作出这样的部署。她强调,从现在到年底,全省各级法院要通过个人查找、集体评议、组织审定的方式全面排查个人岗位、内设部门和法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的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权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内在动力。 据悉,为了杜绝或减少司法腐败的发生,辽宁高院还决定自今年6月起,运用计算机的自动跟踪、自动提示功能建立审限监管预警机制,防止个别审判人员故意采用拖延审判期限的方法进行权力寻租。此外,科学合理配置审判权、执行权,建立健全责权明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分权制约的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并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