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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律师行业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应用不达标一票否决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司法部网站 □司法厅局长谈律师工作 “信息化”正在成为安徽律师管理的关键词。安徽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潘法律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发和应用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主要工作载体,努力提高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工作
司法部网站


  □司法厅局长谈律师工作

  “信息化”正在成为安徽律师管理的关键词。安徽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潘法律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发和应用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主要工作载体,努力提高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能,促进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建办公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

  2008年,安徽省司法厅克服资金不足、基础薄弱等困难,结合省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开展的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发了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三级管理平台,规范了律师业务流程,优化了律师业务管理,建立起集办公、管理、服务一体化的综合平台。

  建成后的平台功能强大。律师从案件受理登记到办案动态直至案卷归档,均通过该系统操作。系统还具有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功能。

  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可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案件的进展进行实时监控,从根本上规范律师收案收费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并可对全省律师办案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分析,提升了律师事务所自身科学管理和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执业活动的监管能力,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业活动立体式、多方位的监督。

  潘法律说,信息化带来的管理成效已经逐步显现。实践证明,信息化管理因其自身的科学性、基础性、全面性和客观性,有效推动了律师工作的良性发展。

  以考核推动系统应用自觉性

  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和落脚点。

  据潘法律介绍,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后,安徽省司法厅便确立了系统应用“全员使用,全案录入,综合运用”的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重点突出信息化的实战性、规范性、综合性、整体性,以实现信息资源最大化的产生和利用,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

  为了系统更好地应用普及推广,安徽省司法厅制定了系统应用考核办法,建立分片联系制度,开展定期督查通报,结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成立省律协信息化工作专门委员会。

  比如,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市应用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将信息化应用工作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以及评先评优紧密结合起来,对达不到应用要求的,在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中均实行一票否决;对积极应用成效显著的,在年度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评优评先将予以倾斜。

  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律师对系统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律师系统应用的自觉性,系统应用程度大大提高。

  创新平台推律师管理信息化

  “创新是信息化发展的灵魂。我们正逐步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推动律师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潘法律说。

  在系统软件基本成熟的情况下,安徽省司法厅全力推进这套系统的集成应用和其他业务系统的关联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可以通过系统向律师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可以通过系统接受指派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此外,安徽省司法厅还开发了司法行政社会服务平台,并与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关联。这意味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社会服务平台查询系统中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可以通过社会服务平台咨询法律事务或聘请律师并关联到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律师通过系统便可以解答或办理各类法律事务。

  潘法律介绍说:“我们将律师对外联系业务文书部署在律所子业务系统中,该类文书加盖电子印章,并通过条形码技术建立文书与案件的关联,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须持带有条形码的文书,由此促使律师收案必须网上办理、网上审批,这些做法在技术上保证了系统的应用,并将有效解决律师私自收案收费等管理难题。"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