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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全面推广“民告官”简易程序审理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7月6日电(记者裘立华)作为“民告官”发源地,温州再次推出“民告官”新举措。记者从5日结束的温州法院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温州11家基层法院将全面试点简易程序审理。 据了解,温州中院此次讨论稿中规定,对基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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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7月6日电(记者裘立华)作为“民告官”发源地,温州再次推出“民告官”新举措。记者从5日结束的温州法院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温州11家基层法院将全面试点简易程序审理

    据了解,温州中院此次讨论稿中规定,对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社会影响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可简易审理;但涉及当地政府普遍行政政策、土地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等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或社会影响重大的行政案件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此外,讨论稿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在立案的次日起45日内审结,相比较于现行《行政诉讼法》一审普通程序3个月的规定,审限大幅缩短。

    1988年,温州中院公开审理了新中国首例“民告官”案件,催生行政诉讼法,被誉为行政诉讼历史上的“里程碑”。20多年来,温州法院在全国首创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多项制度,并为先行先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做了各种理论和实践准备。

    温州中院副院长邱志丰介绍说:“温州行政诉讼案件多年居浙江省第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而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切行政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行政诉讼实践的需求。”

    2010年6月,经最高法院授权,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被指定为全省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试点法院。截至今年6月底,鹿城区法院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57件行政案件,审结53件,平均审理天数34天,最短的仅7天,较之前适用普通程序的平均审理天数(74天)缩短了50%以上。最高法院行政庭专门致函给予高度评价,这种提效不减质的审理方式也渐获当事人认可。2011年8月,鹿城区法院受最高法院指派起草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修法建议稿,并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受邀参加最高法院召开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与修改调研会。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