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加强军地检察协作 共同维护国防利益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戴佳 王秀会 李谭)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地方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把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形成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落实检察一体化要求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及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协作工作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协作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军地检察协作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意见》明确了军地协作工作的四条原则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有序,高效便捷;坚持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见》规定了军地协作工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部队纯洁巩固、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共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意见》指出,要切实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切入点,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及维护国防利益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的关注点作为协作工作的着眼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共同惩治损害群众和官兵切身利益的犯罪。 《意见》要求,对军地互涉的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通报情况,共同评估风险、研究对策,分工协作、依法处置,形成工作合力。要协同做好涉军涉检上访申诉工作,加强涉检舆情管控,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在查办互涉案件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法律监督,统一执法尺度,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意见》强调,军地检察机关要通力协作,严厉打击涉军造假、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活动;依法优先处理军人军属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军事禁区管理等方面的军地纠纷;联合开展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部队官兵的国防意识和法制观念。 《意见》提出,军地检察机关在查询涉案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应当相互协助。要整合预防资源,共同分析预防形势,预测发案趋势,研究预防对策;互相学习借鉴预防经验,改进预防方式、完善预防制度。要共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军事检察院可以派检察干部到驻地人民检察院见习锻炼、观摩学习、参加培训,地方人民检察院可以组织检察干警到军事检察院和部队参观学习、过军事日;地方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转业军事检察干部。 《意见》最后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和部队党委、政治机关要注重加强对军地检察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跟进指导,加大协调指导力度,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协作工作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