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8月13日,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图为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亲切会见与会代表。 本报记者程丁摄 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曹建明强调 本报北京8月13日电(记者肖玮 龙平川)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铁路司法体制、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铁检改革,加强和改进铁检工作,推动铁检工作科学发展,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运输检察制度。 曹建明说,我国铁路运输检察制度创建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历经了创建、中断、恢复重建、全面发展的阶段。1982年,铁检机关恢复运行并正式办案,铁检工作从此进入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各级铁检机关在高检院和铁道部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铁路安全稳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铁路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铁路执法、司法工作的法律监督,为保障铁路安全稳定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曹建明指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铁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当前我国铁路建设正处于深化改革、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铁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加强和改进铁检工作,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更好地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运输检察制度的必由之路。以铁检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为标志,铁检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铁检机关正式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既强化了铁检机关的专门属性,又进一步调动了地方检察机关的积极性,为更好地发挥铁检机关的体制机制优势、履行专门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铁检机关要深刻认识铁检改革的重大意义和肩负的重大责任,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主动适应我国铁路加快发展、科学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巩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运输检察制度。 曹建明指出,要牢牢把握铁检工作的职能定位和专门属性,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新水平。铁路检察院是国家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铁路资产、建设资金安全,维护铁路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各级铁检机关要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和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以更加明确的发展思路、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努力开创铁检工作新局面。牢牢把握铁检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把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维护铁路正常管理秩序、保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作为重要责任,把为铁路建设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摆到重要位置。牢牢把握铁检工作的根本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水平,延伸监督触角。牢牢把握铁检工作的专门属性,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运输检察制度,完善铁检管理体制、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机制。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强铁检机关自身建设,大力推进铁检队伍建设、执法保障建设和基层院建设。 曹建明指出,要加强领导,推动铁检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当前铁检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铁检机关和上级领导机关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把铁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做好铁检管理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抓好铁检移交协议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深化铁检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铁检长效工作机制和专门检察制度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涉及铁检工作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铁路专门检察理论体系,为铁检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 高检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作工作报告。副检察长张常韧、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负责人,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中央编办、中央司改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铁道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检院特约检察员等应邀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