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奚晓明指出,三十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忠实执行商标法,恪尽职守、不辱使命,能动司法、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商标司法保护职责,全面发挥商标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商标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完善商标司法保护制度,不断创新商标审判理论,商标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商标审判事业蓬勃发展,已成为司法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重要方面,为确保商标法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奚晓明强调,经过三十年来的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商标审判经验,这些经验行之有效和弥足珍贵。主要有:一是商标审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和服务大局,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商标审判提出的新需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主动性。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商标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商标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始终保持积极的探索精神和创新勇气,加强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指导,及时解决商标审判中的各种新难问题,维护商标法制统一。四是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和审判理论创新,使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相辅相成,互相推动和促进。 奚晓明强调,当前,人民法院的商标审判既面临良好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品牌和商标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要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切实维护商标权益;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使商标权保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疑难商标案件不断出现,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中不断创新思路,不断明晰法律标准;商标法修改在即,修改后的商标法必将对于人民法院商标审判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商标司法保护任重而道远。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要再接再厉,奋发努力,不断开创商标审判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专家学者等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