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本报8月29日讯 “公诉人说半小时,辩护律师只说几分钟,很不合理!”如何让法官与律师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昨天,长沙中院召开“百日大走访”律师座谈会,听取了20位律师、中介代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同一个案子,公诉人能说上半个小时,辩护人几分钟。”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李翔认为,这种情况会让法院偏向公诉人,这种最基本的权益应该保障。好几名律师也反映法院存在“重公诉、轻辩护”的现象。律师们觉得,法庭上法官更愿意相信公诉机关的意见,律师在法庭上举证、质证、辩论、提问等权利通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没有专门的阅卷场所,复印的费用又高。”长沙市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陶治得到了律师们的共鸣。 “几角钱一张的复印费到法院就涨到了一元,随便复印一下都是200多页。”大伙认为法院应该为律师提供专门的阅卷通道,但事实上关键的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律师根本无法查阅。检察机关通常不愿提供,法院案卷中没有,从而限制了律师对于案情的全面、及时的了解。 就此,律师们还主动给法院支招,他们建议公、检部门在移交案卷的时候,全部移交,同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多备份几份,或者开辟专门通道,配备专门人员、设置专门的复印室,收取适当的成本费。可在立案庭配备由离退休法官担任的专职“导诉员”。 ■记者 王智芳 潘显璇 通讯员 王力夫 实习生 宾妹莲 回应 “律师只需出示律师证、出庭通知书,过安检时将携带包裹进行安检,人身检查将省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易前针对律师们提出的安检问题现场表态。同时,法院也承诺会依法保证律师在庭前了解案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