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浙江检察机关从查处72名交通系统人员入手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省检察院深入剖析了我省交通运输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及成因,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郭剑彪日前在总结上半年该省交通工作时,再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感谢。 去年5月至12月,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先后在该省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及交通工程系统立案查处了一系列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该省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在内的72名涉案人员被查处,涉及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杭州、绍兴、湖州、金华等市交通局、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多个单位。 在综合分析该省检察机关查办交通道路运输系统案件特点的基础上,浙江省检察院于今年3月27日专门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送了《检察建议书》,根据查办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从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和法治教育、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向该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厅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表示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认真对待,积极整改;要求主要业务处室和该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迅速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大整改。前不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还专门将阶段性的整改情况向省检察院进行了反馈。 据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已先后制定了客运线路营运权服务质量招标制、客运许可集体讨论决定制等10多项整改措施,促进了浙江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短评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 一个系统、7个月、72名工作人员涉案被查——这几个数字叠加在一起,一方面固然反映出该省交通系统在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确实存在漏洞,但另一方面更显现了浙江省检察机关见微知著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之大、针对性之强。浙江省检察机关不仅狠抓执法办案,揪出了一批侵蚀交通系统肌体健康的“蛀虫”,还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他们的做法生动诠释了高检院“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值得借鉴和推广。 (国民 张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