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阶段性检查情况通报会 张建南指出,自2011年10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单位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注意突出排查重点,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完成了梳理职责权限、排查廉政风险的阶段性任务。截至目前,全院各单位共初步梳理各类职权547项,制作《岗位职权目录》51份,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10张;初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624个,完善规章制度79项,为廉政风险机制创建工作转入制定防控措施和构筑制度防线阶段打下了良好基础。 张建南强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不仅是我们党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转变,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优化司法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腐败发生的概率、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良好契机。 张建南要求,下一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要在“出实招、见实效”上下工夫,各单位要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不断深化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止出现“前紧后松”、“虎头蛇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立案二庭、刑四庭、民二庭、审监庭、执行局、行装局、国家法官学院等7个单位在会上交流了前一阶段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