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 王新友)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现场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出席并讲话,他要求每一个检察院都要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进行实施试点。 朱孝清指出,半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对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积极探索、成效明显,展现了公诉部门和广大公诉人员对法律的忠诚,对修改后刑诉法较好的适应能力。下一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准备工作,在前六个月重点试点的基础上,后三个半月实施普遍试点,每一个检察院都要对修改后刑诉法进行实施试点。 朱孝清强调,凡是刑诉法中有利于被告人的内容,只要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强化法律监督,都可以先行先试。试点要重点围绕简易程序、证人出庭、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推进。 朱孝清说,要加强对试点经验的总结、梳理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如证人出庭问题,就涉及证人范围如何界定,证人出庭三个条件怎么把握,如何平衡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公正与效率、传统的思想观念与现代诉讼要求的关系,如何保护证人,检察机关对证人出庭如何应对等问题,这些都要通过试点来总结梳理。 朱孝清要求,结合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还要进行法律文书的改革。一是公诉审结报告要准确、简明。二是起诉书要客观全面,把从重情节、从轻情节都客观全面地体现出来。这有利于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有利于减少法庭上的争论,提高庭审效率;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三是终结诉讼程序的对外的法律文书要强化说理,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律协代表和专家学者的发言和点评。北京、河北、江苏、福建、湖南和贵州六省市检察机关就证人出庭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上午,与会代表观摩了郭宗奎等4人涉嫌贩卖毒品案的庭审。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吉林,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申诉厅相关负责人,全国各省级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高检院公诉厅、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主办,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