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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以上律师事务所50人以下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法制网 法制网兰州9月24日电 记者赵阳 见习记者曾敏 全国律协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建设研讨会24日在兰州举行。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会议提出,要适应新形势对律师行业建设的要求,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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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兰州9月24日电 记者赵阳 见习记者曾敏 全国律协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建设研讨会24日在兰州举行。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会议提出,要适应新形势对律师行业建设的要求,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律师行业经过30多年发展,律师事务所数量已达到1.9万多家,律师人数已超过22万人,其中5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到98%以上。加强中小型事务所建设,关系到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律师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律师法律服务呈现出多元化、多样化和精细化的特点,多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传统、粗放的管理模式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律师事务所规模结构、内部治理结构和服务结构,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

  王俊峰表示,全国律协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建设工作,把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特别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事务所建设和管理问题,努力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各类行业规范,制订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意见,推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朝着规范化、整体化、精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王俊峰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以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管理水平。要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逐渐形成一大批服务质量优良、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律师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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