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加强理论研究 服务科学发展
据了解,自1998年建立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联络员制度以来,司法统计分析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从2005年开始,最高法院组织开展了每年一次的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活动,司法统计分析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2011年,为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工作机制,创新课题组织形式,提高课题成果质量,最高法院建立了司法统计分析重大课题研究机制,每年研究确定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和基础性课题,由最高法院组织相关高院进行重点研究,并给予指导和监督。 据最高法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2012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三个重大课题之一的“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理论研究”,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确定的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该课题立足于人民法院60余年来的司法统计工作实践,致力于系统总结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的理论成果,以期有效促进人民法院司法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切实服务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该重大课题由最高法院组织北京、天津、安徽、山东、四川、云南6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研究,同时邀请了辽宁和湖南两个高院参与研究。 调研会上,各子课题承担高院围绕该重大课题和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 (严 戈 刘 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