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10月21日,为期三天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浙江省杭州市闭幕。本次年会主题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出席年会并讲话。 孙谦指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正确执行刑诉法的重要司法解释。为保证各级检察机关准确理解、正确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高检院立即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规则》进行了系统修改,将于近期下发试行。 孙谦强调,《规则》修改涉及三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对刑诉法涉及检察工作的概念、条文含义作出解释、界定;二是对刑诉法设定的新规定进行细化,使得这些新规定能够得以落实;三是对检察机关执行刑诉法的工作程序、操作程序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程序、受理案件后的移送、对办案流程的监控、对办案质量的管理以及新增职能的内部分工等。 孙谦强调,刑诉法的修改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课题,需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积极跟进,密切关注检察机关的职能配置和工作模式发生的重要转变和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论证,满足检察实践对理论指导的迫切要求。 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与会代表近400人参加了本次年会。(张伯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