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平等保护中外贸易主体 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据介绍,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是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对上海法院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上海高院党组在去年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对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与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息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司法保障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审判工作实际,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形成21条《意见》。 《意见》指出,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效便民原则以及依法裁判和服务大局相协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具体包括:要依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市场体系建设,始终坚持市场取向发展。精心审理好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各类商事案件,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制裁各类商业欺诈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促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能力的提升,平等保护中外贸易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依法鼓励各类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始终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围绕上述工作要求,《意见》提出了6项工作举措。一是审判机制上,加强贸易集聚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强化专业合议庭设置;完善立案、适法统一等工作机制。二是审判管理上,加强相关案件审判管理信息交流、案件评查、案例总结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司法公开上,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相关审判信息和典型案例,使交易各方形成正确的社会预期,发挥司法对贸易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四是队伍建设上,加大与贸易有关的审判专业的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复合型审判人才队伍。五是社会管理创新上,进一步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推进商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六是拓展审判职能上,探索建立贸易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积极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言献策。 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表示,要秉持“宽容创新与规制违法”相结合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与贸易服务领域相关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将《意见》的精神和各项举措落实于司法实践中,切实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