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王胜俊参加甘肃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王胜俊指出,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是一个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求真务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 王胜俊指出,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认清人民法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担负的重大职责使命,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提出明确要求。社会主义各项建设,每一项都与人民法院工作息息相关。人民法院近年来每年办理各类案件1200余万件,受案范围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能否办好这些案件,直接关系社会主义各项建设,直接影响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工作总布局,妥善处理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通过全面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王胜俊要求,要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权益。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深刻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有许多涉及到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劳动保障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努力在司法领域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要坚持多年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的功能,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完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措施,努力在各个方面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让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方便。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重大职责。各级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作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厘清责任、明辨是非,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使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井然有序、公平公正。要更加注重以公平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树权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持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严格司法、不偏不倚的司法作风,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对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着眼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着力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好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完善已有的改革成果,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其长期发挥作用。要着力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着力搞好对下一轮司法改革的调研论证工作,谋划好下一步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更大的努力。 王胜俊要求,要更加自觉地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广“支部建在庭上”的经验,不断改进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从书本中、从实践中、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广大干警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引导广大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陈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