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郑莉 张锐)由全总、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今天召开组委会办公室协调会,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了20位评委,这标志着新一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推荐申报阶段结束,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于今年7月启动,共有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律师55名,经审核,54人符合评选条件。参评者必须符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3年以上,每年办理职工维权案件达到一定数量,且有一定社会影响,有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在服务职工、扶弱助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成绩和贡献突出等条件。 记者从评选办公室了解到,已确定的候选人中,6人为工会公职律师,48人为社会律师,其中31人在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任职或兼职;年龄最大的61岁,最小的33岁,98%为本科以上学历,女性占25%。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正透明,54名候选人情况将于11月20日在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进行公示并对候选人投票。报纸投票时选票复印无效,组织职工集体投票的单位可提前通过工人日报出版管理处预订当日报纸,联系电话010-84151123或010-84122751。同时,全总还将通过“12351”和“010-68591658”两部热线电话接受举报。评选结果将于今年年底前公布,于2013年上半年举行表彰大会。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已逐渐成为服务职工的重要品牌。自2006年至今,已举办了三届,共评选出30名杰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