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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要把握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 敢于监督依法监督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新华网 2012年12月7日, 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在京举行。图为座谈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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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7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在京举行。图为座谈会现场。(新华网 卢俊宇摄)

    为纪念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集联合国193个成员国的宪法文本译成约1280万字的中文文本集《世界各国宪法》一书于11月出版发行。2012年12月7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在京举行。(新华网 卢俊宇摄)

 

 曹建明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上强调

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卢俊宇)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努力奋斗。

    曹建明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法学文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曹建明说,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30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为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司法民主,更好地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有机统一,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全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法治建设的要求,深化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认识,增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更要增强宪法意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检察工作中得到遵守和执行。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切实解决自身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曹建明指出,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法律监督的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更加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保障国家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犯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曹建明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让宪法和法律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全体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检察日报、正义网等检察传媒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宪法的宣传报道,切实担当起普及宪法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强化公民法治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的责任,努力为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据悉,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之际,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和检察出版社组织编译了《世界各国宪法》。曹建明担任《世界各国宪法》编委会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出席座谈会。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主持座谈会。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杨振江出席座谈会。法学家何勤华、韩大元、胡锦光、莫纪宏、刘向文等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