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发出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务必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凡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要一律适用小额速裁机制审理。要切实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落实诉讼、执行费用的缓、减、免等救助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工当事人的司法服务需求。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举证能力的强弱和距离证据的远近,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主动依职权进行调查,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工作策略,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集中投入人力、物力,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严格落实执行款、物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交付申请执行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通知强调,对矛盾激化可能性大的案件,尤其是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要着眼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作出裁判,避免因案件久拖不决影响农民工当事人的基本生计。要加大审判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