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记者从最高法院获悉,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17255323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4.3%。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以来最高法院强化基层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为大局服务能力、公正高效审理案件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基层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据了解,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基层法院审理盗窃、杀人、抢劫等各类刑事案件3577062件,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26835646件,妥善化解大量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最高法院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介绍,浙江法院先后三次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将93%的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全部交由基层法院一审,司法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发布会上介绍,四川法院基层工作实现全面发展。基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2.24%,信访投诉率降至0.79%,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