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图为通气会现场 林浩 摄
中新网南宁1月17日电 (林浩)广西法院对在押原国家公职人员减刑、假释案实现100%开庭审理,15个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庭审全部实现了公开,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开庭率达到100%。 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蒋浦17日向媒体披露的。 过去,法院对职务罪案的减刑、假释习惯使用书面审理,职务犯罪假释、减刑率高,贪腐官员“提钱出狱”时有发生,备受社会诟病。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无疑有助于以公开促公正。 蒋浦说,广西明确要求职务罪案的减刑、假释须公开开庭审理。2011年9月,广西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广西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学愚、广西监狱管理局局长李继喜等共同公开庭审了5起重刑犯减刑案件,被称为“三长会审”。 蒋浦说,广西已先后出台“阳光司法”五十五条措施和十四项配套制度,提高公开透明度;全面推进网上办案,过去5年,在促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同时,对14000多起民众关注的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 普及网上办案是实现阳关司法的重要途径,蒋浦称,依托法院专网,广西法院案件处理流程正逐步实现数字化,案件的收立、移送、结案、归档和文书的撰稿、送签和审批过程都在网上进行,审案全程接受监控管理。今后,案件当事人通过法院触摸查询系统,便可了解到辖区内自己所关注案件的信息,案件审理情况和进展程度等。 蒋浦出席当天举行的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新闻通报会,他介绍,2008至2012年,广西各级法院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3万多件、办结121873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3.89%、23.75%。 此外,广西各级法院还加大了对黑社会、毒品及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2008年以来的五年共审结包括杨觉、廖福东重大涉黑案、贺州“5·02”灭门案、广西2010年公务员考试泄题系列案等在内的刑事一审案件13万件,惩处犯罪分子190435人。在民商事案件的处理上,法院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2012年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5.15%,和2008年相比,提高了近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