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最高检首次提出推进检察微博建设 将纳入廉政工作体系更主动回应网络反腐事件
“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网络反腐、微博举报成为与会者提及频率最高的热词。 值得注意的是,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检察微博建设,并表示2013年检察机关将更加重视正面积极地回应网络反腐。
网络反腐辟反腐倡廉新路 近年来,网络反腐风头强劲,2012年更是呈现爆发式增长,微博一跃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力。 近日,网络曝出郑州“房妹”一家有8个户口、29套房产后,舆论普遍反映政府部门回应不力。此后,“房妹”父亲、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社会反响积极。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表示,查处职务犯罪、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检察机关将互联网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广大群众监督作用的立场毫不动摇。 “当然,随着网络反腐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期望也不断加大,给反腐败工作,包括检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带来新考验。”敬大力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分析说,由于当前执法司法环境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增强,政法机关的个别问题经常迅速演变成公众对整个群体的质疑。如何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网络技术为反腐倡廉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我们乐于见到网络反腐更有力地开展。”王雁飞表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离不开群众支持和参与,而传统的发动群众方式已经落后,检察机关重视网络反腐并予以积极回应是大势所趋。
积极看待网络反腐成共识 尽管一批“问题官员”通过网络、微博曝光并最终落马,显示了新媒体在反腐中的强大力量。然而,通过网络散布不实信息、诬陷他人等问题,也暴露出网络反腐不太积极的一面。 “有人担心网络反腐有一些缺点,但从整体上来说,我们应该从正面更积极地对此做出回应,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用证据说话,没有必要过多担心。”对此,王雁飞表现出较为乐观的态度。 敬大力也赞同这种看法。他表示,检察机关同样要善于运用微博等新兴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涉检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网络热点事件,更加便利、快捷地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应该看到,网络反腐发展迅速,对检察机关反腐举报机制、反腐线索集中管理、不立案线索事后审查等机制,都能够起到间接促进作用。”敬大力说,“当然,我们还是更主张直接向检察机关举报。一方面可以充分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在现有侦查力量和侦查手段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的需要。”
检察微博薄弱现状待改变 “应该看到互联网、微博对反腐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从发展的角度看,应当重视这项工作,把它纳入到整个廉政工作体系建设中。”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认为。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中,政法微博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网友关切和质疑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而相对于其他政法单位,检察微博显得相对落后。 “是时候改变这种状况了。”对于本次检察长会释放出这样的信息,敬大力高兴地表示,“这证明我们的探索方向是正确的。” 2011年2月11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开通全国第一个省级检察院微博。截至目前,湖北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互动信息5000多条,受理举报20余起,积极答复、处理网民的诉求与咨询3000余次。 目前,湖北检察系统已有55个检察院开通官方微博,其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2012年11月,湖北省检察院专门出台检察微博管理办法,下发该省各级检察院贯彻执行。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微信时代。”敬大力告诉记者,2013年1月5日,湖北省检察院以“鄂检在线”为名注册的检务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开通。开通首日粉丝数已过百,推出的《2012年湖北检察工作十大新闻》受到广泛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检察微博同样走在全国前列。据王雁飞介绍,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全区11家检察机关开通微博,粉丝累计突破80万,收到网友举报投诉等案件线索13条,全部给予及时回复和详细解答。 “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各级检察院全部开通微博。”王雁飞说。
本报记者李娜 本报见习记者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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