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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长会议省级院检察长发言摘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检察日报 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相统一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 慕平 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 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站位和成效。进一
检察日报


  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相统一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 慕平

  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 

  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站位和成效。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深化开展服务大局专题调研的工作模式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履行检察职能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科技创新和文化建设的司法保护,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各项建设的法治化,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在市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保障民生、联系群众的深入性和持续性,突出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犯罪案件,完善群众意见收集转化等机制。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协调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方式变革,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在促进反腐法制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检察工作管理体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坚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检察职权优化配置,以信息化工程为依托,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办案质量保障和执法业绩考评等机制。着力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完善联系代表委员、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进一步深化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科学发展”,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用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执法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加快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建设素质、业绩、形象一流的首都检察队伍。深入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 郑红 

  广东省检察院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工作机制、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努力推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适应修改后民诉法张弛有度的民事检察制度设计,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正确处理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的关系,坚持审判救济先行、检察监督在后的监督模式;坚持客观、中立和公正的立场,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平等原则,防止和避免检察监督对当事人诉权的不当干预。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要依法监督纠正生效的错误裁判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又要认真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审判机关内部纠错机制的紧密衔接和良性互动。正确处理公正执法与办案效率的关系,在确保办案质量、保证执法公正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 

  适应修改后民诉法对民事检察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监督范围和方式。严格执行修改后民诉法对监督范围和方式的新规定,强化对二审生效裁判的监督,从严把握一审生效裁判的抗诉标准;强化调解监督,准确把握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强化程序监督,及时纠正审判人员在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强化执行监督,规范监督方式和程序;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明确调查核实的措施和程序。 

  适应修改后民诉法对执法办案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案件受理机制,确保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诉讼权利;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提高案件流转速度;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办案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廉洁公正执法;完善案件跟进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实效;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司法公正与法制权威。 

  适应修改后民诉法对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要求,加强民行检察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蔡宁

  河南省检察机关坚持站位全局、忠诚履职,遵循规律、转变方式,务实推进检察工作,有力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党中央、河南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制定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规范性文件,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围绕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严重侵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包案、责任倒查、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困难救助等工作制度,推行视频接访、点名接访,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实事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在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室109个,在产业集聚区、较大社区设立检察工作站,合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机制,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效参与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发出检察建议。

  自觉转变工作方式。在办案价值取向上,注重强调从办准向办好转变;在工作业绩评判上,注重强调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在执行法律政策上,由总体强调严厉打击、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在履行反腐败职能上,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效;依法合理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以执法规范化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雁飞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坚持规范执法,以此打造检察品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从2011年开始,我们集中用三年时间开展推进、深化、巩固规范执法的活动,全区三级检察院层层制订实施方案,从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完善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工作。

  狠抓薄弱环节,集中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起诉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案件分别予以通报或责令提起公诉,并制定推行《关于贪污贿赂案件相对不起诉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不起诉裁量权;针对自侦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实行自侦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和初查工作规定,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督察权;针对违规扣押冻结款物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对执法不规范“顽症”下手不狠的问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针对一些干警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开展查找和防范执法办案风险点工作,逐一制定防范措施。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治突出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发挥制度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制定推行了《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建立了检察委员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督办反馈制度,完善了记录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处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规范执法的能力。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深入开展“业务大学习、素质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启动“青年检察人才育才工程”等。

  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开展“规范执法巩固年”活动为抓手,坚持理念先行,切实防止认识和行动上的动摇和反弹,狠抓制度落实,以基本制度的有效运行推动规范执法取得新的成果。


  推动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发展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王田海

  2008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认真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委关于反腐败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良好。

  一是以统一思想为先导,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以反贪、反渎、预防工作为重点的工作考评体系,促进了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以增强合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检察院之间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两级检察院办案信息枢纽、指挥核心的作用,统筹使用重要线索,健全不同检察院之间的协查、追逃、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形成上下一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本级检察院内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相互监督,真正形成领导精力、组织保障、工作力量向办案倾斜的有利局面。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侦查和预防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自主研发侦防一体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分析管理系统并实现全省联网,切实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整体效能。

  三是以能力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下功夫打造执法能力建设的学习交流平台、实践锻炼平台、物质技术平台,提升队伍专业化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任务,制定下发服务云南“两强一堡”建设、保障民生、保障企业发展等指导性文件,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相关领域职务犯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主动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切实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力度不减、质量更高、效果更好,努力在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上作出新的成绩。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 倪英达

  2008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检察改革整体合力。省检察院成立检察改革领导小组,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B2012年工作规划》,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间,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实践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完善诉讼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制定实施意见,与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办案协作等制度机制40多项,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先后制定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意见和办法,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升诉讼质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建立检察一体化机制。探索整合侦查资源,建立整体运作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配套建立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一体化、查办职务犯罪与加强诉讼监督相结合等机制,确保“能干事”、“干成事”。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一是探索实行检务督察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为中心、管人与管案相结合的检务督察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坚持“真做、做真、做实”,2010年10月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三是推动建立规范执法机制。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改革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全程、全部、全面”要求,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成立案管机构,制定工作意见。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健全组织机构和指导机制;完善基层检察院管理和考评机制;改进基层检察院队伍管理机制。


  扎实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陈云龙

  2012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理清思路措施,扎实开展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我们坚持把树立正确理念作为先导,正确把握精神实质、理性对待发展机遇、积极主动应对挑战、依法全面贯彻执行,理性认识赋权性规定带来的发展机遇蕴含着强化职责和规范履职的双重要求,切实站在推进司法文明进程的立场来积极应对挑战,坚持积极“顺应”而非设法“对付”的正确态度来推进贯彻执行。

  围绕转变办案方式,积极探索实践,努力走出一条适应修改后刑诉法要求的检察工作新路子。把转变办案方式作为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重点和根本,更加注重把规范执法要求贯穿在办案中,审查逮捕、公诉工作要更加注重执法谦抑性、证据审查和提高出庭水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更加注重及时取证固证、综合使用侦查谋略、推进侦查信息化,诉讼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事中监督、增强监督刚性。

  同时紧紧抓住影响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探索实践:适应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制约和手段措施双加强的新要求,加快构建自侦技术支撑体系;适应简易程序案件全面出庭的新要求,探索构建简易程序案件公诉模式;适应刑事证据标准趋严的新要求,加强和规范证据审查工作;适应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的新要求,积极推行逮捕双向说理机制。

  把握方向重点,争取重视支持,深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以强化监督和规范监督并重为方向,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推进;以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探索实践力度;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将专题审议省公检法司四家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情况为契机,努力增进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共识,形成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合力。


  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 杨克勤

  2012年以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切实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统领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创新发展。

  领导带头,做好示范引领。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身体力行,做到学习、宣讲、查摆、整改、践行“五带头”。

  清理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多读书读好书等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等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形成铸炼检魂的强大内生动力。

  深查真改,创新长效机制。通过自查、评查、督察,排查出在大局观念、群众意识、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深挖思想上、机制上、作风上的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整改。比如,省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的两个意见等。

  突出特色,真抓实干践行。把“忠诚”本色转化为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举措,出台了4个指导意见,重点服务845个重大项目和1269个小微企业。把“为民”宗旨转化为便民利民的行动,深入开展“三帮扶”活动,化解了96.3%的信访积案,在涉农惠民专项工作中查处1013人。把“公正”追求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实效,查办职务犯罪同比上升22.8%,坚决纠正诉讼违法行为,全面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实施准备工作。把“廉洁”操守转化为自我净化的能力,“零容忍”整治不公不廉、特权思想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开门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省院班子成员深入全省各地调查研究,与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50余次,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省三级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万余次,对反映出的100多个具体问题逐一整改、反馈。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