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昨天,记者在会后采访省高院院长郑鄂。记者莫伟浓摄
广东法院一年案件数过百万 省高院院长:正探索“异地办案”减压力 广东法院案件数量连续三年每年超过100万件,是全国唯一一个案件数量过百万大关的省份。案多人少咋解决?昨日,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人大代表、省高级法院院长郑鄂说,省高院正探索推动案件较多的珠三角地区和案件少的地区“结对子”,通过“异地办案”来减轻压力。 破解案多人少 案多与案少地区结对子 异地办案 郑鄂介绍,广东省的案件数量连续上涨,目前已经连续三年每年超过100万件,是全国唯一案件超过百万的省份。 怎样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代表崔逢池建议,除增加编制外,可加强委托调解,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使小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 郑鄂说,为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省法院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改革,比如加强调解,尽量不要进入诉讼程序,加强信息化手段,简化程序,综合降低法官的办案量,同时在内部管理上,要求法官审限内结案,“审限到期前,电脑会发出警告”。 郑鄂说,珠三角案件多,干不完,而有些地方吃不饱。比如,广州一年的案件数量超过20万,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一,而有些地方,比如汕尾,一年才几千件案子,“都吃不饱”。对此,郑鄂说,省法院推动案件较多的珠三角地区与案件少的地区结对子,通过“异地办案”来减轻压力。 增加事业性编制人员或“辅警” “每个法官每年要办结100多件案子,这个工作压力确实大。”列席会议的十一届人大代表陈国安表示,在如此大的工作量下,办案质量和效率可能多少会受到影响。但有没有解决办法呢?陈国安建议,一些技术性的、辅助性的工作,可以增加一些事业性编制人员来解决,这样法官就不会被这类纯事务性的工作牵涉太多的精力。 当然,也有人大代表表示质疑,“案多人少”话题几乎每年都提,但能不能想办法创新?“5年不解决,难道10年还不解决?那要多少年才解决?”这位代表提出,案多人少的现象主要在广州和珠三角地区,内地一些法院,其工作量不一定大,能否抽调他们来(解决)? 而省政府参事、列席代表梁桂全则表示,案多人少是体制造成的,只有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案多人少的问题才会根本解决。 广州代表团代表邢益强认为,广东的案件要比其他省份多几倍,时间紧任务重,又要保证质量,可以考虑向上面申请特事特办,增加编制。 而另一人大代表则建议,可以学学交警的做法,聘请像“辅警”一样的工作人员,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缘何案多人少 案多人少缘于行政人员过多 “案多人少,现在有学者说是伪命题。”针对“案多人少”这个话题,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表达了与多位代表截然不同的观点。 陈舒说,与国外相比,国内的法院人均案件数并不多。她曾去新西兰的法庭观摩过,那里一个法官一上午就审理了10件简易的案件。她说,现在新的《民诉法》出台后,案件可以实现繁简分流,简易的案件就不用耗费很多精力。 陈舒认为,案多人少还有一个体制性的原因,怪不得法院。她说,中国的法院都是非常庞大的,然而有些法院,真正在一线工作的人,大概只占50%。过多的人员从事行政工作,才造成了案多人少的困境。 “可不可以把行政性的机构压缩,把大量的人员放到一线去办案?”陈舒说自己听闻公安就是这样做的,她建议广东法院可以先行先试,这样一来什么事儿都解决了。 “领导批条”影响案件审理 邢益强认为,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但现在有些案件二审都生效了,但案子当事人拿着判决书去信访,一些地方领导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在上面批复,当事人拿着批复要求重审,而律师协会认为这些案件审判都是正确的。 邢益强认为,政府要树立法院的权威,建议在案件已经审结的情况下,官员批条子要三思,要树立法院的权威。邢益强称,对两院既要监督工作,又要信任两院工作。(文/记者李栋 林霞虹、李立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