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本报合肥1月28日电(记者吴贻伙)在今天召开的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薛江武当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薛江武同志简历 薛江武,女,汉族,1958年1月生,黑龙江双城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2010年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 1976年12月江西造船厂电工;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挂职任江西省瑞昌市副市长);1996年12月起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2000年2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其间于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3年11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厅级);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10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其间于2006年9月至2010年6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3年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