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陈菲)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机构,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近日就此接受了采访。 去年179名“厅官”被查处 省部级以上5人 记者: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我国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2012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 邱学强:去年以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4326件47338人,同比分别上升5.4%和6.4%,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7.9亿元。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20442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4184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69人,其中厅局级179人,省部级以上5人。依法立案查办了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黄胜、田学仁等涉嫌犯罪案件,彰显了党和国家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 在去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7981件,涉案金额27.6亿余元。开展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1789件,涉案金额41.9亿余元。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所上升 记者:渎职侵权犯罪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形象,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办理渎职侵权案件情况和相关举措。 邱学强: 2012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079件11690人,同比分别上升9.8%和10.4%。为了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过程中,检察机关可能会遇到一些干扰阻力,有说情的、不支持不配合的、故意设置障碍的等等,客观上导致有的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处难。最近中央纪委出台了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检察机关排除干扰阻力、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严格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执法办案 记者:修改后刑诉法对保障人权、规范执法提出新要求,检察机关如何严格落实这些新要求,切实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邱学强:为严格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人权、规范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机关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坚决防止和排除非法证据。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制约,落实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改革,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等。这些制度建设都有力地保障了人权,规范了执法办案活动。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完善反腐败举报机制 记者;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邱学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看,腐败犯罪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一些重大犯罪案件影响恶劣;腐败犯罪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 针对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发生在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司法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完善反腐败举报机制,加强线索集中管理、不立案线索事后审查,健全案件分级管辖、指定异地管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制度,完善国(境)外办案合作和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二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近期,我们已经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都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此外,还将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加强侦查、预防队伍自身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