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网 全国律协《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全国已有7831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但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错过了集中备案期。错过集中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交的材料有:1、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备案申请登记表;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本所公章。材料准备齐后,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邮政编码100055)。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备案申请的律所,随时关注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备案代理机构名单,名单中有本所,便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