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严格公车管理和改进宣传工作、严格廉洁从政六个方面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作出18条具体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要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警车开道,住政府指定接待宾馆,一律用自助餐或工作餐。对全省性重要会议和考核、检查、评比等活动实行定额和计划管理。切实精简文件简报,做到少发文、发短文,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根据山西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工作情况,《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车辆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明确要求不能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公车不准私用或转借他人使用,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警车及警灯、警报器。精简会议活动报道,加强对反映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和重大典型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的新闻报道。探索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新手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实施办法》强调,全省司法系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司法部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干预或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和煤炭发运等市场交易活动;不多占住房,不买卖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不搞个人封官许愿,不搞任人唯亲,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要予以制止;未经批准不参加庆典、研讨会等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相关部门要抓好办法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要依纪依规纠正处理。(记者 张 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