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作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近年来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每一起案件都当成服务群众的平台、树立法院形象的机会,切实通过每一次接待、每一场庭审、每一份裁决,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带来的司法温暖。 公开化解怀疑 “不偏不倚,全程录像,我觉得很公正。”前不久,淮安中院5号法庭里,一起行政案件庭审结束后,上诉人李某感慨地说。随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他说:“官司打输了,但我输得明白,输得心服。” 这是淮安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剪影。长期以来,淮安中院始终将司法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去年,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对中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议,结果获得淮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35次会议一致通过。 “下午2∶30淮安中院视频直播盱眙县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徐某受贿案。”这条淮安中院的微博发布1小时后,浏览量便超过了500人次。2012年淮安中院共开展网上庭审直播287次、民事裁判文书上网2562件,位居全省前列。 从2009年开始每月一次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已经成为江苏省、淮安市屈指可数的一个品牌,赢得了广泛赞誉。“网友看法院”、“村民代表看法院”、“军人看法院”等活动让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法院。据初步统计,去年共接待来院参观或旁听庭审群众6890余人。 执行彰显威严 吴某与高某于2011年7月被洪泽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还在哺乳期内,由女方吴某抚养。但是高某拒绝交出小孩,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高某及其家人表现出强烈的对抗情绪。法官们请高某及家人所在单位领导帮忙做工作,高某居然因此辞职;对被执行人高某罚款两万元,高某甚至公开宣称不在乎钱;四次组织法警和执行人员准备对高某实施拘留,但均被逃脱。2012年3月15日,法院经审委会讨论,认为高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面对威严的刑法,被执行人高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只得同意交出小孩。 对979名拒不履行或妨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517名被执行人通过网站曝光,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人……2012年,淮安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8652件,执行标的9.33亿元,中院和涟水、淮阴、金湖法院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全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谨记第一准绳 2012年5月6日,一名女孩从淮安水门桥跳河身亡,女伴认为可能是感情受挫。女孩的父母将该女伴和女孩男友告上了法庭。一时间,除多家平面媒体对本案进行报道外,网络上也掀起了波澜,甚至有人提出质疑:“真的是自杀吗?”案件审理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 “法律是第一准绳。案件的审理绝不能被舆论左右,否则就难以实现公平正义,也背离了舆论监督的实际意义。”淮安法院的法官们在研究本案的时候达成了这样的共识。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女孩的女伴和男友在女孩自杀身亡一案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从人道方面考虑,法院酌情判决女孩男友一次性补偿女孩父母二万元。判决后,双方都表示服判。 为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本案的关注,法院还主动与媒体联系,邀请媒体旁听庭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栏目也对此案进行了追踪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庭审直播、严格执行、依法审理,一系列的举措,让淮安中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也取得了连续十二年获淮安市目标考核先进、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通讯员 余增明 赵大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