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自4月10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尝试对龙华区人民法院、美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交叉管辖,以有效改变行政诉讼不敢告、不愿告现象。 据介绍,试行期间,龙华区和美兰区法院的立案窗口遇到当事人向原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向现管辖法院起诉。试点仅限于行政诉讼类案件,两院原已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仍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海口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符汉平表示,行政诉讼制度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部分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有疑虑,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此次试行交叉管辖,对实现公正审判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记者:吴晓锋 邢东伟 通讯员:敖日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