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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中院出台规定对劳动争议案件免收受理费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法制网通讯员 李茜 近日,浙江省金华中院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对金华两级法院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案件受理费。该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人制度的改革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增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法制网通讯员 李茜

  近日,浙江省金华中院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对金华两级法院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案件受理费。该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人制度的改革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劳动争议类案件呈现多元性、高增长趋势。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属于象征性收取诉讼费范畴。并且,对以简易程序审理的、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情况,案件的受理费均减半交纳。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06件,该类案件现已成为我市民事审判工作中仅次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第二大类案件。并且,该类案件中,有49.6%的一审案件和39.8%的二审案件通过调撤结案,这导致大量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办理5元或2.5元的诉讼退费。在实际操作中,繁琐的退费手续给当事人退费带来极大不便,办理诉讼退费所需要花费的经济、时间和精力成本远远高于诉讼退费。

  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金华中院积极研究措施,决定在两级法院取消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受理费用,不仅有利于法院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之一,对那些经济困难、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