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陪审员(左)与法官一道办案 人民陪审员被百姓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然而在现实中,众多陪审员庭审中常常是一言不发,好像审判台上的“泥塑”。一些陪审员应付差事,甘当陪衬,以致被当成摆设,“陪而不审”几乎成为对陪审员的普遍评价。据调查,2011年,云南陪审员人均陪审9.5次,在开庭过程中有时发言和一般不发言的陪审员人数所占的比例超过70%,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同意法官的看法”。为避免人民陪审员“任而不用,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问题,云南省高院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考核暂行办法》,在年度考核中人民陪审员不履行职责,经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将由基层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现状 陪审员每年人均陪审9.5次 2005年4月,云南省129个基层法院共计2837名首批人民陪审员走马上任。如今,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云南已经走过8个年头。 据统计,全省法院2012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就有903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人数攀升至2965名,其中来自山区农村1062人,人民陪审员占基层法官总数的61.2%;16个中院129个基层法院设立工作领导小组,73个基层法院陪审经费全由财政拨款;2011年参与陪审案件13125件,人均6.4件,参与陪审45792人次,人均9.5次;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数高达70.3%…… 作为云南省第一批人民陪审员的周如海,无数个清晨,他踏着晨露赶到法院参审。合议庭上,他常常勇敢地表达出自己的意见。5年来,他陪审的案件已经超过了1000件。在五华区法院内,法官们看到他都会热情地叫一声“周老师”。 然而,并不是每一位陪审员都能保持这份热情,谈起自己的陪审经历,一基层法院的“前陪审员”陈老师很难为情。他坦言,刚开始担任人民陪审员时,觉得很新鲜,等新鲜劲过后就产生了惰性,没有全身心参与到审判工作中,在合议庭上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同意法官的看法”,后来因工作繁忙,推掉了几次陪审通知。 在2012年云南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上,云南省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生坦言:“个别法院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不高、陪审队伍发展不均衡,少数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制度还需完善。” 问题 七成陪审员犹如“聋哑人” 大多参加过庭审的市民,对人民陪审员自身在法庭上的表现,并没有给旁听人员留下什么好的印象:坐在审判台上的人民陪审员,大多是一言不发,好像审判台上的“泥塑”。有时审判长询问意见,也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见。 公众为何得出“陪而不审”这一结论呢?首先在于陪审员自身在庭审中的表现。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有无发言权和发言频率如何,就成为外人了解和感受人民陪审员陪审活动最直接的“窗口”,能够使人们对陪审制度和人民陪审员产生最直接的印象。据一项调查显示,从陪审员在开庭过程中的发言情况来看,陪审员的积极性并不高,有时发言和一般不发言的陪审员人数所占的比例超过70%。 广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少斌称,2012年广南县法院陪审工作情况调查显示,26名陪审员中,参与过案件审理的仅14名,占53.85%,参审案件最多的27件,最少的仅1件,将近一半的陪审员没有参审案件。 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仅仅是参加案件的庭审过程,但对案情缺乏庭前的基本了解,庭审过程中又不可能,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对案件的材料进行认真的查看和分析。 少部分人民陪审员更加看重的是人民陪审员的名称和荣誉而不是其实际的意义,真正出于社会责任感而参与陪审工作的人员不足一半。有关业内人士还认为,陪审员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办案质效得不到保障;待遇没有保障,陪审员缺乏陪审热情等问题的存在,也是造成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主要原因。 尴尬 无当事人要求陪审员参审 “法院和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因此否定人民陪审员制度,这项制度才创建不久,它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岳玉华坦言。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主动报名。“这说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意识空前高涨,也反映出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 “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到目前为止,云南省还没有诉讼当事人主动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先例。”岳玉华遗憾地说。“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人民陪审员实行8年来,为推进云南的司法公正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人民陪审员犹如注入法官队伍的一股清泉,在陪审员的影响下,法官的某些办案理念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改变。” 昆明市五华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叶玮说,陪审员从原来的“陪衬”到如今的“冲锋陷阵”,要让陪审员真正做到“既要审,又要判”,必须要保证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力,避免陪审员陪而不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 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至今尚未发现有因为陪审员的意见不同而导致案件上报审判委员会情况的发生。 机制 陪审员考核不称职或被免职 据省高院相关人士介绍,云南省在选拔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非常注重吸纳专业人士,以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欠缺,纠正法官在事实认定时可能产生的偏差。省高院相关人士表示,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统一的严格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庭审流程与技巧、证据认定等。任职期间法院还要对其进行不间断、多样化的培训。为避免人民陪审员“任而不用,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问题,云南省高院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考核暂行办法》,按照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勤奋敬业、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考核,在年度考核中人民陪审员不履行职责,经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将由基层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人民陪审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法院将视情节轻重提请人大免除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还透露,今年全省法院将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将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云南省高院在总结“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基础上,将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设置当事人查询案件审理进度的平台。 夏体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