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讯(通讯员王应举 记者许尽义) 都知道法官有法官袍,现在,律师也开始穿起律师袍了。昨天,江南时报记者从徐州市司法局获悉,从5月起,该市律师出庭时均需统一着装,若违反规定将给予行业处分。 徐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刘处长介绍,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必须内着浅色衬衣,佩戴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戴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此外,实习律师协助指导律师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着正装。律师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戴其他衣物或饰品。律师出庭服装不得转送、转借非律师人员。 据了解,自2003年起全国律师协会就要求律师出庭时统一着装,但各地并没有强制执行。徐州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全市律师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统一着装的通知》,是该市首次对律师着装提出强制性要求。 “统一律师徽章和律师出庭服装,目的在于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增强律师责任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整肃法律服务市场。”刘处长说,穿上律师袍的律师,可以明显区别于其他法律服务者,对自身的言谈举止都会起到一定约束作用,能够增强律师的责任感和职业意识,有利于司法工作的开展。
相关链接》》 《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