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洪坚 通讯员 时满鑫)近日,被执行人李某的一处房产在互联网上以成交价30余万元被拍卖,增值率达375%,创造了山东省青岛市司法拍卖的新纪录。据了解,2012年以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首家引进第三方操作平台,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以拍卖机构为实施主体、由第三方提供独立交易平台的互联网司法拍卖新模式,实现了司法拍卖的公开、规范、高效、便民。 据介绍,青岛中院在摇号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拍卖机构派人列席,法官和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在拍卖环节,拍卖机构与交易机构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在交易环节,互联网竞价打破了空间界限,通过远程监控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确保了公开透明。 司法拍卖过程中,拍卖机构负责招商推介、组织看样、主持拍卖会、出具法律手续;产权交易所负责完成具体的交易环节、网络服务和安全保障;拍卖前,竞买人信息由交易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管理,此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法院、拍卖机构和交易机构人员)都不允许查询。 实行互联网竞价,当事人足不出户,凭借报名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实现远程竞买,这一做法杜绝了恶意控场、围标、串标。对只报名不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杜绝恶意报名谋利的行为,有效维护了拍卖秩序。 青岛中院在青岛产权交易所设立全市统一的司法拍卖厅和交易受理柜台,无论哪个法院的案件、哪个拍卖行的标的,报名、竞买、确认等手续都集中到同一场所办理,省却了竞买人东奔西跑之苦。 据悉,下一步,青岛中院将在完善司法拍卖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司法变卖改革,使青岛法院的司法变现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