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漳州7月3日电 (刘荫花 张羽)3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巡回拍卖会”在福建省漳浦县繁华地段麦市街举行,附近11间店面的租赁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角逐,其中7间店面成功找到买家。 这是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的“巡回拍卖”模式,将拍卖会现场前移到县(市、区)、乡、镇、村,对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标的物,实施就近就地公开拍卖。 3日举行的“现场巡回拍卖会”上,10多名竞买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获取到拍卖信息,并参与现场竞拍,拍卖成交率高达70%。 “以往法院采取的是分散的拍卖模式,在哪里拍,怎么拍,都由拍卖机构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漳州中院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起,漳州中院开始探索集中拍卖模式,统一在法院拍卖大厅集中拍卖、实施全程录音录像,成交率虽然提高了,但还是会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2年,漳州中院委托拍卖案件进入拍卖程序的有243件,成交71件,流拍率高达70.8%。该负责人还表示,拍卖信息公告不广泛、有意竞买人对拍卖信息知晓率不高也是流拍率高的主要原因。 为突破拍卖中存在的现实瓶颈,漳州中院经多次调研论证后,开始探索巡回拍卖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分别于3月29日、5月17日成功拍出两套房产,为申请执行人实现执行款515.5万元。 竞买人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通过当地电视台、海报等形式了解到拍卖信息,这种巡回拍卖模式更便捷、更透明。 为进一步规范“巡回拍卖”操作程序,漳州中院制定出台《暂行规定》,确定了四种适用巡回拍卖的情形。同时,还对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等界定明确,重点强调在拍卖中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到场见证,做好保密工作、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等,最大限度确保巡回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