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垫江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今年以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才阶梯式培养,通过加强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体系建设,引领法院队伍建设。 据介绍,该院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建设: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制定《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建立青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今年以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才阶梯式培养,通过加强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体系建设,引领法院队伍建设。

    据介绍,该院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建设: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制定《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建立青年法官导师队伍的目标及任务。设立青年法官培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具体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二是严格选任条件。按照《办法》要求,制定《青年法官导师选任实施方案》,明确导师担任资质。严格按照推荐、测评、审查、公示、聘任程序,根据17名导师候选人在承办案件质量、调研文章发表等7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聘请8名同志出任导师,建立导师库。扩大培养范围,将15名35周岁以下青年法官(含实习法官)纳入培养计划,建立学员库。三是细化培养方式。制定《青年法官选择导师意向表》,组织青年法官导师、培训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增加师生互信。双选产生的6名导师分别制定《青年法官培养计划》,并通过内网发布,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确保导师带有所教、学员学有所成。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制定《青年法官导师考核办法》,分解考核内容,按百分制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邀请纪检监察、审判管理等部门参与监督,每月对有带教任务的导师给予经费补助,对年度考核等次是优秀的,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要求培养对象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件审理、裁判文书制作、调解工作、调研文章、提交学业报告等任务,确保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运行有效。  (凌  潇)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