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0日电 近日,安徽省桐城市检察院结合一年来的检察约谈工作实践,出台《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约谈”试行办法》,将“检察约谈”制度化,切实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办法》明确规定了约谈的对象和范围,对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管理松散,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务犯罪频繁发生的单位、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等,由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约谈”。利用宣教、咨询、警示、预防、督促等各种形式,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发生的各种不同的职务犯罪预防做到有的放矢,帮助查找职务犯罪频发、易发原因和潜在隐患,通过检察建议、案件剖析帮助其完善制度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办法》还明确了约谈的程序,由院预防科填写审批表,报分管检察长及检察长批准,然后由预防科安排约谈。对主动要求约谈的,由约谈对象向该院预防科提出申请。约谈记录存入职务犯罪预防档案,检察机关根据约谈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书;对约谈中主动交待的问题或检举线索,移动相关部门;对于拒绝约谈者,记录在案,抄报给有关部门及约谈对象的上级主管单位。 该院一直以来坚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途径新方法,“检察约谈”制度化是创新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实现。 安徽省桐城市检察院 陈秋平 郑业精 |